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司法部14日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推进会。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法治机构负责人和司法部有关厅局负责人,就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采取的法治措施进行了交流。
各部门表示,要多措并举进一步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平等保护的立法价值取向,给予民营企业同等发展条件和机会。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灵活掌握执法尺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方便民营企业干事创业。
日前,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据介绍,司法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公益活动,在今年年底前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法治体检”,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据介绍,下一步,司法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法治机构将对投融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力争尽快实现突破;加快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清理工作;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改革管理方式,创新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建立社会自律机制,探索建立告知承诺制等新的管理方式,着力革除“管卡压”“退绕拖”和部门本位主义的弊病,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中工网
编辑:李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