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0年5月10日,原国家卫生部确定5月20日为“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这是中国为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呼吁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母乳喂养”的理念,也是献给所有哺乳母亲与孩子们的节日。2019年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主题:母乳喂养,给宝宝100分的爱。
女职工需求

随着母乳喂养知识的普及,“母乳喂养好”的理念越来越多的得到年轻妈妈们的认同,许多职场女性为坚持母乳喂养,成为“背奶族”。但是,由于许多工作单位没有私密、卫生的哺乳场所,或挤出的奶无法妥善保管;公众场所也常常难觅母婴室,导致很多哺乳妈妈时常面临无处哺乳的困境。母婴设施普及率不高,成为影响哺乳期妈妈坚持母乳喂养的重要因素之一。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保障职场女性母乳喂养权益

保障职场女性母乳喂养权益是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女职工休息哺乳室,正是工会女职工组织将依法维权与真情服务相结合,切实为女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的有效工作载体。
一直以来,工会女职工组织依据国家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特别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哺乳期女职工劳动时间、哺乳时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和哺乳室设施建设等的明确规定,推动用人单位履行法律义务,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大力推进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2014年,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国启动了“爱心妈咪小屋”建设工作,为女职工提供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总工会等10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母婴设施。
各地女职工哺乳室建设

各地相继制定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目标、设置和管理标准等指导性文件,并通过划拨专项经费、设立公益基金、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合作平台等方式,对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实施社会化运作、项目化管理,“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等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如雨后春笋般遍布企事业、机关、商务楼宇、工业园区,为女职工创造了私密、安全、卫生、舒适的休息哺乳环境,有效维护了哺乳期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成为工会组织关爱、服务女职工的品牌工作。

一是建设长效机制。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推动将国家有关女职工哺乳时间、孕妇休息室、女职工哺乳室建设等规定纳入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制度、集体协商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为产后回归职场的女职工坚持母乳喂养提供保障。

二是注重规范运作。各地工会深入企业、事业、机关等用人单位,深入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结合实际对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的硬件标准、管理制度、经费补助等提出要求并开展督导检查,努力使布局更科学、运作更有效,企业和女职工更满意。

三是注重资源整合。各地工会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区域(行业)、企业联合会以及企业、社会组织等联系合作,协同多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推动形成社会化推进、项目化运作、枢纽化发展的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通过典型宣传、建设示范点、现场推进会等方式,总结交流建设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极大地提升了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推动女职工维权服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目前,全国27个省(区、市)总工会设立了专项资金;15个省(区、市)制定了管理办法,统一标识和色调,统一配备设施、配送物资、专人管理;截至2018年9月,全国已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的基层企事业工会达28.6万个。
来源: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文洁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