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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援律师化解一事多案

来源:湖南工人报 编辑:李文洁 2020-06-15 09: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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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人报曾在2019年9月20日以《维权路上的“娘家人”》,报道过一起维权案件。该案源起一封寄到省总工会的求助信,信上详述了十几名农民工在永顺农网改造工程中,被拖欠工程款的过程,希望农民工的“娘家人”——省总工会,帮他们讨回血汗钱!

在接到这封求助信后,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随即通过省电力工会,向国网永顺供电公司了解了相关情况。考虑到十几名农民工均是常德人,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遂发函给常德市总工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民生民本,事关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常德市总工会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因为涉及不同的工程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每份合同对应不同的当事人,所以这起案件被分成了几个独立的案件分开审理。

在本报去年报道的那起案件中,当事人李长均等几名农民工已经在去年8月拿到了被拖欠了两年的、共计86000元的工程款。而同时起诉的另外几起案件因情况更为复杂,直到今年6月才得以解决。

案情回顾

据记者了解,从2015年开始,国网永顺供电公司实施农网改造工程,此后由省电力公司统一招标,湖南鹏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下简称鹏泰公司)承建了永顺县部分农网改造工程,鹏泰公司随后委派刘石泉为该工程项目经理,莫洪林、张强分别为部分工程的施工队长。

张强是该工程石堤镇且格村与砂坝镇中立村施工队长,在施工过程中于2016年11月与农民工李英龙签订了工程合同,将且格村袁家组台区等四个地方的高、低压线路架设工作承包给李英龙安装施工,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60%,完成全部工程付20%,余下20%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2016年12月下旬,毛安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2017年1月,毛安清又按照张强的安排到中立村架线及安装便压器,这次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约定。该工程已由鹏泰公司交由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永顺分公司验收,并于2017年10月交付使用。所有工程完成验收后,李英龙等人仍有64500元的工程款未拿到。

同样情况、同时起诉,

为何审理结果不同?

和李长均一样,去年5月,李英龙也起诉至永顺县人民法院。

都是鹏泰公司负责承建的基项目,只是不同的合同、不同的施工地点,李英龙等人的工程款为何比李长均拿到工程款的过程要曲折了许多呢?

由常德市总工会委派的、负责处理此次系列拖欠工程款案的法援律师张进千告诉记者,不论是在李长均还是李英龙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鹏泰公司并没有直面拖欠工程款这一事实,而是向法院提出起诉,有程序上的错误。

“鹏泰公司认为,不论是李长均还是李英龙,都是以劳动者身份根据劳动关系主张劳动报酬,应当先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张进千说。

李长均一案之所以在去年8月就得以解决,是因为李长均手上有欠条,可以归属于债务纠纷,所以法院审理认为应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正因为此,永顺县人民法院直接裁定鹏泰公司应该支付工程款。

李英龙手上没有欠条,永顺县人民法院认为,李英龙与鹏泰公司之间的纠纷应为鹏泰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应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永顺县人民法院驳回了李英龙的起诉。

双方“你来我往”,

经历两次审理

李英龙不服判决,认为他们与鹏泰公司并无劳动关系,他们的合同也是与施工队长张强签订的,是鹏泰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张强,张强又分包给他们,拒绝支付的是工程款,而非工资,所以这应该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所以不是劳动争议。

去年7月,李英龙上诉至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时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应属合同纠纷,而非劳动争议纠纷,因此裁定撤消永顺县人民法院的裁定,并指令永顺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去年10月,永顺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鹏泰公司要支付李英龙等人工程款64500元,并按月利息0.5%计算拖欠付款期间利息。

鹏泰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这应该是李英龙等人与张强之间的纠纷,于是上诉至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张进千告诉记者,二审时,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一审判决认定鹏泰公司向李英龙等人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是否恰当。

“法院审理查明,鹏泰公司与李英龙等人均认可张强是鹏泰公司的施工队长,张强与李英龙达成的关于工程施工方面的各项协议应认定为其职务行为,且案件涉及的工程是鹏泰公司负责组织承建,并由其提交有关部门验收,应视为对张强职务行为的认可。所以是因为鹏泰公司管理不当,导致李英龙未收到张强应支付的剩余欠款,因此,由鹏泰公司承担相应支付责任并无不妥。”张进千说。

然而,就在2019年12月22日法院终审判决该案后,鹏泰公司一直没有履行支付义务,理应支付的工程款就这么一直拖欠着。

张进千告诉记者,原本在判决结果生效一个月后,李英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受疫情影响,向法院申请执行的事一直延后。5月6日,永顺县人民法院下发了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随后,执行法官去到常德市总工会了解相关情况,并前往鹏泰公司所在地娄底,与该公司沟通协调,确保了案件执行到位。

近日,李英龙给张进千打来电话,其被拖欠的64500元工程款及拖欠期间该支付的利息共计66381元,终于到账。

据记者了解,与李英龙案件情况基本相同的秦明星的拖欠工程款案,也于同期执行完毕,秦明星也于近日收到了被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4149元。


来源:湖南工人报

编辑:李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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