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
女性扮演着多重角色
工作中是职场女强人
生活中是女儿、妻子、妈妈
职场女性的心理压力和心理负担
都在不断加重
各种疾病也威胁着女性健康
为了缓解女职工
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
北京市总工会推出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会费标准每份25元/人
保障期限为一年
保障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
最高保障待遇15000元/份
每个会员最多可参加两份
女职工朋友们
快来了解这项福利吧~
参加条件
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女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都可以申请。
申请方式
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及其授权机构申请。
保障种类
女职工特殊疾病包括以下12类:
■原发性子宫颈癌;
■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
■原发性子宫内膜癌;
■绒毛膜癌;
■原发性乳腺癌;
■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
■原发性子宫肉瘤(恶性);
■原发性卵巢癌;
■恶性卵巢交界瘤;
■恶性葡萄胎;
■生殖器官上的黑色素瘤;
■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乳腺全切除手术。
待遇标准
■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含)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不享受领取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互助金待遇;
■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后60日(含)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500元(每份),本期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在本活动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中对应的一种或多种原位癌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2,000元(每份),本期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在本活动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女工特病互助金15,000元(每份),本期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参加本活动前已患有本活动规定的一种或多种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会员,对既往疾病不再享受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
■对参加本活动并按照规定领取互助金的会员,互助保障期满后再次续保时,对既往疾病不再享受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
申领手续
会员自首次确诊患有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之日起,应在10日内告知北京办事处以便进行调查。
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多种,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向北京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会员所在单位工会填写的《互助金申请书》,提供完整的事件经过书面说明、会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员本人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
■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报告、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并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以及需要由会员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它必要的与确认保障待遇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会员自疾病确诊之日起,两年内不向北京办事处提交互助金申领手续的,视同为放弃申请互助金的权利。
来源:全国总工会
编辑:李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