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又有新举措(引题)
全总制定《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主题)
中工网北京9月26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郑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有几大关键性问题——“怎么建”“入到哪”“怎么入”“怎么管”“如何吸引”?日前,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夯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组织基础、明确入会路径、创新入会及管理方式、深化维权服务工作、强化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致力于最大限度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
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企业组织形式和劳动者就业方式发生深刻变化,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工会组建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意见》强调,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货运挂靠企业、快递加盟企业、外卖配送代理商、劳务派遣公司等关联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完善组织架构,广泛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同时,加强以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的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作为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管理服务的重要载体。此外,要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建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承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兜底”功能。
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关系复杂、就业灵活、流动性大等特点,《意见》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情况确定了加入用人单位工会,加入工作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 (社区)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等多种入会路径。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实际,《意见》提出,优化入会流程,加快推进网上入会试点步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网上入会全流程操作,并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逐步打通网上接转会员组织关系通道。
《意见》强调,要坚持服务先行,打造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体系。包括探索面向货车司机等重点群体的关爱基金和意外伤害险等服务项目,规范和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推动“司机之家”建设和“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等,并探索平台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方式方法,有效凝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此外,《意见》还对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经费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入会集中行动等提出要求。
来源:中工网
编辑:李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