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3月29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朱欣)近期部分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对职工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3月2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向辽宁、上海、黑龙江、河北四省市总工会各拨付200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当地工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和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慰问。
2019年以来,全国总工会制定了《全总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受到严重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影响的职工、会员进行应急救助和慰问。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总工会立即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为各级工会加大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投入、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指导,有力支持各级工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以来,全国总工会已累计拨付各地工会疫情防控等各类救灾补助1800万元。
来源:中工网
编辑:李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