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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调解赔偿1万元

来源:湖南工人报 编辑:李文洁 2024-02-02 10: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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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工会和人社维护了我的正当权益,让我在新年伊始把烦心事解决。”近日,在长沙市开福区职工服务中心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里,职工杨某连声道谢。

2023年7月,杨某到开福区某建材公司上班。入职后,公司并未与杨某签订劳动合同,前3个月公司也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5个月后,因公司业务欠佳、难以经营,杨某被公司辞退。

杨某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遂向长沙市开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案件受理后,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仲裁委将该案委托给开福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

收到任务后,调解工作室迅速组织书记员、调解员共3名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仔细查看案卷,积极与杨某和建材公司联系沟通。

“我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1月工资5000元,以及辞退赔偿金5000元。”杨某直接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书记员邹衍和调解员李锦、张嫄一边安抚杨某情绪,一边着手整理案件基本情况。

调解员李锦介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企业经营不善辞退职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书记员与调解员多次研判,综合计算得出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杨某约22500元的补偿金。

“案件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调解空间很大。”为促进调解顺利进行,1月3日,李锦组织职工和企业方到开福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面对面进行沟通。

“按照法律的规定,赔偿金肯定不止这么多,但是职工并没有要求那么多,说明他对企业还是有感情的。”“现在马上要过年了,双方相互理解一下,过个舒心年。”现场调解中,调解员对企业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某建材公司当场支付申请人杨某1万元,包括11月工资5000元,辞退赔偿金5000元。

据了解,开福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于2022年10月正式挂牌,开福区总工会积极与区法院、人社局对接,打通了劳动争议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诉调通道,为职工提供业务咨询、法律援助、案件调解等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劳动争议20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11万元。

来源:湖南工人报

编辑:李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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