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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坚守”,别忘了职工“休息权”
2019-08-02 10:31:52 字号:

连续9个高温黄色预警、3个高温橙色预警。这个夏天,申城热得“发烫”。

“坚守”,成了近来一线职工身上的“热词”。烈日炎炎依然坚持在岗,汗流浃背照样尽忠职守。这样的劳动者们,应该获得所有人的掌声。

然而,少数企业似乎误解了“坚守”的真正意义。就在7月21日上午,无锡市一建筑工地内,一名塔吊工人中暑昏迷。令人惊讶的是,操作室里明明空调故障无法使用,但工人依然在岗;7月29日中午,郑州一位56岁环卫工在工作时也中暑晕倒,幸亏遇到巡防队员及时救助。

即便是在上海,一线快递、送餐员工顶着烈日“搏命”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对此,部分企业非但不加阻止,反而鼓励“使命必达”。

“坚守”不是“死守”,“坚守”也不等于让职工在高温中“坚持到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早已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职工也是普通人,并没自带“冷却系统”。他们咬着牙在高温下坚持,是源于内心——对得起这份工作。但对企业来说,高温日最先考虑的不该是“坚守”,而是露天作业人员的健康权益。当气温触及规定“红线”,“休息权”比“坚守”更为重要!

就在近日,人社部邀请38位行业一线生产岗位的技术能手一起休假。这也释放出一个信号,重视一线职工,不仅是给任务、压担子,也要帮他们解压,尽可能为他们营造愉悦的环境,才能激发工作的积极性。

若想真正落实“高温休息权”,更是要求监管部门、工会组织切实负起责任,特别要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落实高温保护的种种权益。对于那些以所谓指标、业绩、薪酬、职责等作为筹码,变相逼迫劳动者高温“坚守”的做法,更要严厉惩处。

固然,我们应对奉献精神致敬,但请记住,保护劳动者理应获得的“高温休息权”,才是对汗水下权益的真正尊重。(劳动报记者 罗菁)

来源:中工网

编辑:李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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