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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工会大有可为
2019-10-29 14:33:44 字号:

无论是“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还是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工会都在其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这既说明在作为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主体的企业层面,集体协商是个不错的方法,同时也说明工会在推进《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落地生根中是大有可为的。

据上周《工人日报》报道,10月14日,在江苏泰州高港区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观摩会上,泰州口岸船舶公司一场含金量十足的协商,为公司劳模工匠、技能状元、文明职工、最美人物、安全标兵等各类获奖职工,带来了数百万元的红利。

“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让这则新闻有了不一般的意义。“能级工资”制的一个体现是将职工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所作的贡献与薪酬挂钩。口岸船舶公司的这场集体协商中,除了“提高职工工资收入”的工资集体协商常规项,其他议题都将薪酬待遇与技能提升、获得荣誉挂钩,比如设立焊工津贴,专门对作为企业主体工种的技术工人发放津贴;设立竞赛获奖特殊津贴,对各级各类技能比赛中获奖的职工给予实惠,最高可达每人每月四五千元;设立荣誉津贴,对获得劳模等荣誉称号的先进职工给予津贴,等等。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的一个重要意义,即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激发技术工人创新创造活力方面做出有益探索。

技术工人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短缺,是很多地方面临的现实。眼下仍有很多人认为蓝领工人地位低、太辛苦,年轻人不愿进工厂、学技术。究其原因,主要是技术工人社会地位低,工资收入不高,职业荣誉感不强。

为了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 2018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提出要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让技术工人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多地工会正在这一领域做出积极探索。

例如,以专项书面协议的形式保障职工经济权益,激发一线职工的创新动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切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江苏常州自2018年以来进行了探索。该做法是推动企业方和工会方签订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包括“提取明确比例的利润奖励职工创新”“ 对创新职工可在技术职称上实行越级评定”等, 形成职工创新的长效激励机制。目前扬州、无锡和南京等地在积极推广这一做法。

而泰州市高港区通过“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企业薪酬制度,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中的倡导性原则,通过签订集体合同形成可量化、可落实的真招实策,真正解决技术工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只要自己多劳动、多学技能,就能多挣钱、得到社会更多的认可和尊重。

类似做法都有助于引导企业采用有效机制,激发职工创新创造积极性,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打下坚实基础,值得推广和借鉴。

无论是“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还是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工会都在其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上级工会发挥了指导的作用,企业工会更是代表、组织技术工人直接参与集体合同的发起、协商、签订的全过程,使合同更契合技术工人的需求。这既说明在作为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主体的企业层面,集体协商是个不错的方法,同时也说明工会在推进《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落地生根中是大有可为的。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李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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