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退休再就业职工遭遇工伤后……
杨明清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张嫱
“工会不仅免费提供服务,还费心费力地帮我争取到赔偿,要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近日,提起自己的维权经历,曾经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务工的刘芳充满感激地说。
据了解,办理退休手续后,刘芳于2021年3月来到青岛某酒店务工,同年4月因餐厅地面积水不慎摔倒,导致髌骨骨折。刘芳就职的酒店却以“没有可查证的退休人员工伤赔付条例”“未签订劳动合同”等理由拒绝赔偿。
在个人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她找到崂山区总工会求助。区总指派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周方正受理刘芳的维权诉求。
周方正介绍,这是比较典型的退休再就业职工维权案例。根据政策,职工退休以后再就业,用人单位无法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工作中发生意外受伤,需要企业予以赔偿。
长时间的维权和奔波,让刘芳及家人产生焦虑情绪。“交流过程中,明显感觉到当事人的情绪波动,对于案件的咨询越来越频繁。”崂山区总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闫敏回忆,面对刘芳频繁的电话和微信咨询,她和同事一边耐心讲解,一边安抚情绪,并及时告知案件进展情况,以缓解对方的焦虑。
维权期间,面对酒店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的不合理主张,周方正首先帮助刘芳搜集银行账户明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刘芳存在提供劳动的事实,同时指导其收集治疗、交通等相关费用单据,争取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刘芳受伤以后便回到日照养伤,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相关材料申报、申领等工作几乎全部由崂山区总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代为跑腿办理,省去了刘芳两地奔波的辛苦。
2023年4月,经过劳动仲裁,裁决该酒店支付刘芳赔偿金87543元。收到判决书后,刘芳及家人第一时间向崂山区总表达了感谢。目前,刘芳已收到赔偿金。
周方正指出,当前,我国不少地方对于职工退休后再就业的工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一方面退休职工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另一方面法律法规对于该群体没有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一旦发生职业伤害,如果企业不愿赔付,当事人的维权将很被动。
对此,周方正提醒,退休职工即便没签订劳动合同,也要保留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账户明细等可以证明劳动事实的基本证据。如果发生职业伤害,要及时保留好事故现场证据,保留报警记录、120出诊记录以及费用支出的票据,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同时,周方正呼吁有关部门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保障退休再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
来源:中工网
编辑:李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