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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餐厅人去楼空 湘潭市总为7名职工追讨补偿款22万余元

来源:湖南工人报 编辑:李文洁 2019-01-21 1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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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小雨淅沥,气温只有1摄氏度左右,湘潭市总工会办公大楼内却洋溢着温暖的气息。7名职工带着一面写有“维权的守护者 职工的娘家人”字样的锦旗来到办公楼,感谢湘潭市总工会帮助他们讨回了22万余元的补偿款。

餐厅突然闭店,员工讨说法

粟明波今年50岁,是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跃进村村民。这半年多来,他一直在四处奔波讨要补偿款。

2008年3月12日,粟明波进入桂林市桂林米粉大王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公司旺角分公司(简称“桂林米粉湘潭公司”)工作,先后从事安检、电工工作。然而,公司并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

2018年4月24日,粟明波像往常一样前往基建营步步高楼上的门店上班,竟发现商场停止给门店供应水、电,这时他才知道,门店因经营不善突然闭店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粟明波感到既吃惊,又气愤。之后,他和同事一起找公司了解情况,可是,此时的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连老板也失联了。

2018年4月25日,粟明波突然收到公司的一纸调令,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要将他调到广西桂林工作。“之前我们没有听到任何消息,事后突然给了我一个调令,实际上就是变相解除合同。”粟明波介绍,自己在公司工作了11年,突然就这样失业了,“除了补发3、4月的工资之外,没有任何补偿了。”

跟粟明波一样,周冬梅、宋美英、王艳红等6名同事,也经历了相同的遭遇。

工会法律援助不遗余力

粟明波等人在公司负责人始终不出面协调的情况下,向湘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以被告已停产关闭、无人办公、负责人无法联系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之后,粟明波等人辗转奔波,希望能拿到补偿款,但都没有结果。2018年5月18日,陷入窘境的粟明波等人想到了职工的“娘家人”,他们来到湘潭市总工会寻求帮助。

当天,湘潭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人田源热情地接待了他们。粟明波是肢体三级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同时也是工会系统困难职工帮扶对象之一。在详细了解他和同事的情况后,田源向市总工会汇报了情况。

这立刻引起了湘潭市总工会领导班子的重视,决定对粟明波等人予以免费法律援助,并委托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智高为他们维权。

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详细了解了粟明波等人的情况,发现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给他们购买社保、未安排年休假、双休日经常加班也未支付延长工时的工资,粟明波他们提供了工资表、考勤表、押金条等证据。

2018年8月20日,粟明波等人正式向湘潭雨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桂林米粉湘潭公司。

7名职工获补偿款22万余元

2018年11月28日,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粟明波等7人成功争取到包括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总金额为228973元。

当补偿最多的一名职工接到43847元的补偿金后,激动的眼泪落下来:“我们之前都不敢抱有希望,真是感谢‘娘家人’为我们做主!”

“职工权益受侵害,可以向全市各级工会求助。工会将与用人单位或公司工会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指导职工使用法律武器维权。”湘潭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帮助职工,每周五,湘潭市总工会都邀请了律师在维权帮扶中心坐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作为企业应该规范劳动用工。经营出现困难,应积极应对,想办法克服。实在经营不下去了至少应对自己的员工有个交代,像这样一走了之实在不是明智之举。”尹智高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应提高法律意识,如遇到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经常超过法定时间的情况,一定要及时保留存在劳动关系、加班事实方面的证据,这样才能更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湖南工人报

编辑:李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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